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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岭县黑土地保护规划(2021—2025年)》已经县政府2023年第9次常务会议和县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10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抓好贯彻落实。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黑土地保护,习总书记视察吉林时指出“要扛稳国家粮食安全责任”“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把黑土地这一‘耕地中的大熊猫’保护好、利用好,使之永远造福人民”,为进一步加强黑土地保护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围绕贯彻落实习总书记视察吉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部署要求,市委、市政府纵深实施“1145”发展战略安排,县委、县政府生态强县、产业强县建设目标,依据《东北黑土地保护规划纲要(2017-2030年)》(农农发〔2017〕3号)《国家黑土地保护工程实施方案(2021-2025年)》(农建发〔2021〕3号)《吉林省黑土地保护条例》《关于全面加强黑土地保护的实施意见》(吉发〔2021〕10号)《长岭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纲要》(长政发〔2021〕3号)要求,制定本规划。本规划的空间范围为长岭县行政区域,规划基准年为2020年,规划期限为2021年至2025年。
当前,我国黑土地数量在减少、质量在下降,影响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提升和农业可持续发展。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黑土地保护,明确提出要采取有效措施,保护好这块珍贵的黑土地。长岭县地处黄金玉米带,扛稳国家粮食安全重任义不容辞,要充分利用好黑土地区位优势,切实保护好黑土地,确保粮食产量稳定,农产品质量安全。近年来,国家和省级层面先后出台《东北黑土地保护规划纲要(2017-2030年)》(农农发〔2017〕3号)《吉林省黑土地保护条例》等系列政策措施,对照上级部署要求,长岭县先后出台《长岭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方案》《长岭县土地整治规划(2016-2020年)》,因地制宜,采取综合性治理措施,对提高土壤有机质含量改善土壤性状,保护修复黑土地微生态系统,促进生产与生态相协调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为扎实推动黑土地保护、实现农业现代化、全面振兴乡村打下了坚实基础。
(一)重要意义。黑土地是珍贵的土壤资源,是指拥有黑色或暗黑色腐殖质表土层的土地,是一种性状好、肥力高、适宜农耕的优质土地。上世纪50年代大规模开垦以来,黑土区逐渐由林草自然生态系统演变为人工农田生态系统,由于长期高强度利用,加之土壤侵蚀,导致有机质含量下降、理化性状与生态功能退化,严重影响本地区农业持续发展。黑土地是粮食生产能力的基石,必须保护和提升黑土耕地质量。“十四五”时期,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实施黑土区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是守住“谷物基本自给、口粮绝对安全”战略底线的重要举措,是《“十四五”规划纲要》明确提出的重要生态工程,保护黑土地资源,防止黑土地数量减少、质量下降,促进黑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维护生态系统平衡,对于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加强生态修复具有重要意义。
贯彻新形势下国家粮食安全战略,根本在耕地。黑土区是我国重要的商品粮基地,粮食产量、商品量、调出量在全国占有重要位置。多年来,黑土区受水蚀、风蚀与冻融侵蚀等因素影响,造成部分耕地黑土层变薄,地力水平下降。
加强黑土区土壤保护,稳步提升黑土地基础地力,是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坚实基础。
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需要严格落实耕地保护制度、扎紧耕地保护“篱笆”,更需要加强耕地质量保护
由于多年开发利用,自然流失较多,补充回归较少,造成有机质含量逐年下降。加强黑土地保护,采取综合性治理措施,有利于提升土壤有机质含量,提高黑土地综合生产能力。
多年来,为保障供给,黑土区耕地资源长期透支,化肥农药投入过量,打破了黑土原有稳定的微生态系统,土壤生物多样性、养分维持、碳储存、缓冲性、水净化与水分调节等生态功能退化。加强黑土地保护,大力推广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技术,有利于加快修复农田生态环境,促进生产与生态协调,推动农业绿色发展。
黑土区是我国水稻、玉米、大豆的优势产区,但农业规模化水平低,基础地力不高,导致生产成本增加,农产品价格普遍高于国际市场,产业竞争力不强。加强黑土地保护,大力发展生态农业、循环农业、有机农业,有利于实现节本增效、提质增效,提高黑土区粮食等农产品的质量效益和竞争力。
(1)总书记的指示为黑土地保护指明了方向。习总书记在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指出,东北地区对维护国家国防安全、粮食安全、生态安全、产业安全的战略地位十分重要,关乎国家发展大局。2020年,习总书记在视察吉林省时强调,要认真总结和推广梨树模式,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把黑土地这个“耕地中的大熊猫”保护好、利用好,使之永远造福人民。总书记的指示和谆谆教导为新时代黑土地保护指明了方向。
(2)党和国家高度重视黑土地保护与利用。2021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实施国家黑土地保护工程,推广保护性耕作模式”,黑土地保护上升为国家战略。“把黑土地用好养好”是新时期党中央做出的重大战略部署,是新时代学习贯彻习生态文明思想和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的伟大实践,对于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和中华民族可持续发展具有重大战略意义。
(3)《东北黑土地白皮书(2020)》提出了“用好养好”黑土地的措施。2021年7月,由中国科学院首发的黑土地白皮书提出,下一步“用好养好”黑土地应开展的创新性工作和科技攻关五个方面措施,即建立黑土地科技创新基础科技平台;建立黑土地保护与利用科技创新体系;打造黑土地保护科技攻关样板,推进黑土地高质量发展;完善黑土地保护与利用技术标准体系,引导保护利用发展方向;加强国际合作交流,积极参与全球黑土地保护与利用治理。黑土地白皮书的发布,为“用好养好”黑土地提供科技支撑,同时让全社会对黑土地有了明确的科学认知,珍惜大自然赋予的这份宝贵资源,并在全社会形成黑土地保护与利用合力。
(1)经济增长速度的不乐观使黑土地保护的外部环境并不宽松。我国正处在转变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转换增长动力的攻关期,结构性、体制性、周期性问题相互交织,“三期叠加”影响持续深化,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国外新冠疫情影响持续深化,世界经济增长持续放缓,仍处在国际金融危机后的深度调整期,世界大变局加速演变的特征更趋明显,全球动荡源和风险点显著增多。目前,吉林省宏观经济环境趋紧,经济运行压力不断加大。长岭县与全省经济发展形势趋于一致,缺乏投资资金,尤其是政府对黑土地保护的主导性投入不足,投资建设不能满足黑土地保护发展,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黑土地的长远保护。
(2)《吉林省黑土地保护条例》对黑土地保护提出新要求。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保护黑土地资源,防止黑土地数量减少、质量下降,促进黑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维护生态系统平衡,吉林省制定了全国首个《吉林省黑土地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2018年7月1日起施行。当下,吉林省黑土地正面临数量减少和质量下降的双重挑战,《条例》是维护吉林省生态系统平衡的重要基础,实施国家“藏粮于地”战略的根本保障。《条例》对黑土地保护提出了新的要求。一是明确了保护范围,《条例》将黑土地确定为“本省行政区域内的所有非建设用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湿地、园地等土地资源”。二是创设了分区分类保护机制,《条例》将我省黑土地划分为中部核心区(35个县、市、区)、东部防护区(21个县、市、区)和西部防护区(7个县、市、区),按照质量标准将耕地划分为优先保护类、安全利用类和严格管控类。三是突出问题导向,建立保护体系。《条例》围绕黑土地水土流失、肥力下降、污染加重等突出问题,规范了秸秆还田、深翻深松、退耕轮作、水土保持、污染防治、防风固沙、盐碱地治理等保护措施,形成了规划、评价、监测、用途管制、约谈问责、公益诉讼、司法联动、人大监督等一整套制度体系。四是构建了严格规范的法律责任体系,《条例》明确了黑土地保护的主体责任,包括全省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土地的承包者、经营者等。
(3)我县黑土地保护存在很多难以解决的问题。随着近年来过度开垦、滥砍滥伐等打破了黑土地生态环境原有的平衡,使全县黑土地“用养”面临着能否可持续发展的挑战。我县处于半干旱地区,降水年季分配不均匀,湿地生态系统经常处于不稳定状态,其生态系统具有敏感性和脆弱性。一旦草地、土壤、湖泊等资源达到了承载能力上限,就破坏了黑土地赖以生存的基础条件,破坏了其特有的品质,导致难以持续地保持性能的稳定性。近年来,草地载畜量过大,导致草地退化、盐渍化,形成了大面积盐碱化草地。长岭地处松嫩平原的冲击和湖积平原,整个区域盐碱土和风沙土较多,土壤退化、沙化、盐碱化比较严重。
“十三五”时期,长岭县多措并举保护黑土地,全县黑土地面积持续稳定,黑土地有机质含量逐步恢复增加。
(一)全县黑土地基本情况。按照长岭县第三次国土调查主要数据公报,截至到2019年12月31日,全县耕地616.86万亩。其中,园地0.22万亩,主要分布在太平川镇、长岭镇、北正镇,占全县园地面积的50%;林地57.58万亩,主要分布在大兴镇、三团乡、北正镇、长岭镇,占全县林地面积的34%。草地82.33万亩,主要分布在长岭镇、十四号种畜场、三团乡、大兴镇,占全县草地面积的48%。湿地7.62万亩,主要分布在北正镇、三十号乡、良种繁育场、太平川镇,占全县湿地面积的62%。城镇村及工矿用地45.30万亩。其中,建制镇用地3.71万亩,占比8.17%;村庄用地41.05万亩,占比90.64%;采矿用地0.32万亩,占比0.71%;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0.22万亩,占比0.48%。交通运输用地15.35万亩。其中,铁路用地0.41万亩,占比2.68%;公路用地4.02万亩,占比26.19%;农村道路10.90万亩,占比71.03%;管道运输用地0.02万亩,占比0.10%。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14.30万亩,主要分布在太平川(镇)农业园、北正镇、大兴镇、太平川镇,占比49%。
位于松辽平原东部的高平原与低平原的过渡地带。按照《全国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长岭县
万亩耕地均为优先保护类耕地,无安全利用类和严格管控类耕地,耕地土壤有机质平均含量14.5g/kg。全县耕地包括旱地、水田、水浇地三种类型,旱地主要种植玉米,水田主要种植水稻。
0.08%。长岭镇、大兴镇、前七号镇、新安镇等4个乡镇耕地面积较大,占
全县黑土地保护面积446.09万亩,占耕地面积的72.31%。长岭县黑土区具有生态系统良好的温带草原或温带森林景观,全县黑土地耕地土壤类型主要有黑土、黑钙土、草甸土。原始黑土具有暗沃表层和腐殖质,土壤有机质含量高,团粒结构好,水肥气热协调。
长岭县土壤的分布有明显的地带规律,东部主要是黑土黑钙土区,土壤有机质含量17.5g/kg,中部主要是黑钙土区,土壤有机质含量14.5g/kg,西部主要是草甸土、风沙土、盐碱土区,土壤有机质含量12.5g/kg。全县耕地分布相对均匀,其中长岭镇耕地面积最大,占总耕地面积的7.32%;大兴镇、新安镇、前七号镇耕地面积次之,分别占耕地面积的6.76%、6.70%、6.67%;集体乡、海青乡耕地面积最少,分别占总耕地面积的2.44%、2.09%。
部门共同努力下,保护性耕作逐渐得到种植户的认可和应用,从无到有,推广面积逐年增加。
2020年末,全县免耕播种机保有量达到2400台以上,深松机具保有量达到700台以上。2018
2021年期间,在保护性耕作政策的拉动下,推广面积增长较快,累计推广保护性耕作954万亩,累计发放补助资金11890.69万元。主要应用在长岭
2018年度推广保护性耕作面积180万亩,秸秆还田21万吨。2019年度保护性耕作实施面积213万亩,秸秆还田52万吨。2020年度保护性耕作实施面积230万亩,秸秆还田54万吨,建设县级保护性耕作高标准应用基地1个,委托吉林农业大学进行实施效果监测,在县级高标准应用基地建设了实施效果和病虫草害监测点。
(1)强化农膜回收。强化责任,实行属地管理,鼓励群团组织、社会力量等参与农膜回收行动。2018年,地膜覆盖面积11.93万亩,地膜用量716吨,地膜回收量587吨,回收率为82%。棚膜用量460吨,回收量460吨,回收率100%。农膜综合回收率89%;2019年,地膜覆盖面积9.87万亩,地膜用量460吨,地膜回收量390吨,回收率85%。棚膜覆盖用量670吨,回收量670吨,再利用量670吨,回收率100%。农膜综合回收率93.8%;2020年,地膜覆盖面积18.15万亩,地膜用量907吨,回收量730吨,回收率80.5%。棚膜用量670吨,回收量670吨,利用量670吨,回收率100%。农膜综合回收率88.8%。
(2)回收并无害化处理农药包装。《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生态环境部令2020年第6号))于2020年10月1日起施行,长岭县人民政府于2021年6月8日印发《长岭县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工作实施方案》(长政办函〔2021〕20号),全面实施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工作。
(1)减少化肥施用量。采取测土配方施肥、保护性耕作、水肥一体化、施用高效肥、增施有机肥、米豆轮作等技术减少化肥用量。2018年,全县化肥使用量222505吨;2019年,化肥使用量219685吨,较2018年减少2820吨;2020年化肥使用量219675吨,较2018年减少2830吨;化肥使用量实现了负增长。
(2)减少农药使用量。通过采取玉米田间苗后除草方式,减少除草剂使用量。通过推广生物防治,理化诱控,生态控制(秸秆还田、间作套作、轮作)等绿色防治技术,推广应用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采取统防统治、农作物病虫害的精准监测等方式减少农药使用量。2018年,农药使用量1233.2吨;2019年,农药使用量1201.551吨,较2018年减少31.649吨;2020年,化农药使用量1198.951吨,较2018年减少34.249吨,实现了农药使用量负增长。
2018年,全县秸秆总产量280万吨,可收集量238万吨,肥料化利用量40万吨(其中保护性耕作21万吨)、饲料化利用量18万吨、基料化利用量0.01万吨,利用率25.0%。2019年,全县秸秆总产量297万吨,可收集量252万吨,肥料化利用量83万吨(其中保护性耕作52万吨)、饲料化利用量20万吨、基料化利用量0.02万吨,利用率41.0%。2020年,全县秸秆总产量270万吨,可收集量达230万吨,肥料化利用量87万吨(其中保护性耕作54万吨)、饲料化利用量60万吨、基料化利用量0.03万吨,利用率64.0%。
根据《全国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长岭县耕地土壤质量类别划分技术报告》
,长岭县616.86万亩耕地均为优先保护类耕地,无安全利用类和严格管控类耕地。
“本项目中采用最新评价标准和方法对长岭县历史调查耕地土壤数据中的镉、汞、砷、铅、铬及五项综合等情况进行评价,多目标地球化学调查,850个点位数据均未超出风险筛选值
农产品产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普查土壤2560个点位数据均未超出风险筛选值”。长岭县耕地全部为优先保护类耕地,无受污染耕地,不存在土壤污染“双超”地块产出的农产品流入市场的问题。
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总书记视察吉林
,坚持黑土地“用养结合”总基调,以确保黑土地数量和质量双提高为总方针,以巩固提升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和保障土地资源安全、农业生态安全为目标,加快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依靠科技进步,加大资金投入,调整优化结构,创新服务机制,推进工程与生物、农机与农艺、用地与养地相结合,改善长岭黑土区设施条件、内在质量、生态环境,切实保护好黑土地这一珍贵资源,夯实国家粮食安全的基础。
坚持用养结合、保护利用。从资源透支性利用转为保护性利用。统筹粮食增产、畜牧业发展、农民增收和黑土地保护之间的关系,调整优化农业结构和生产布局,推广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技术,在保护中利用、在利用中保护。
坚持突出重点、综合施策。以耕地质量建设和黑土地保护为重点,统筹土、肥、水、种及栽培等生产要素,综合运用工程、农艺、农机、生物等措施,确保黑土地保护取得实效。
坚持科学布局、逐步推进。以点带面,充分利用“梨树模式”,逐步积累长岭经验,有序推进。衔接相关投资建设规划,集中资金投入,推进连片治理,做到建一片成一片,使黑土质量得到提升。
坚持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坚持黑土保护的公益性、基础性、长期性,发挥政府作用,加大财政投入力度。鼓励地方加大黑土保护投入。发挥市场机制作用,鼓励农民筹资筹劳,引导社会资本投入黑土地保护。
1.保护黑土地面积。到2025年,集中连片、整体推进,实施黑土地保护面积446.09万亩,实现主要黑土区耕地全覆盖。通过修复治理和配套设施建设,加快建成一批集中连片、土壤肥沃、生态良好、设施配套、产能稳定的商品粮基地。
2.提高黑土地耕地质量。到2025年,全县黑土区耕地质量平均提高1个等级(别)以上,土壤有机质含量平均达到16.0g/kg以上、平均提高1.50g/kg以上。通过土壤改良、地力培肥和治理修复,有效遏制黑土地退化,持续提升黑土耕地质量,改善黑土区生态环境。
改变利用方式,形成复合稳定的农田生态系统。在黑土范围的农牧交错区退耕还林还草还湿,使农田生态与森林生态和草地生态相协调
在平原旱作区推广深松深耕整地,提高土壤蓄水保肥能力。推行粮豆轮作,推进农牧结合,构建用地养地结合的产业结构。
将黑土耕地划为永久基本农田,并结合划定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实行最严格的保护,实现永续利用。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推广节水技术,合理开发利用地表水,减少地下水开采,恢复提升地下水水位。加快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增施有机肥,实行秸秆还田,增加土壤碳储存和腐殖质,增强黑土微生物活力。以高标准农田建设为主要方向,完善农田水利配套设施,建设高产生态良田。
3.提升黑土区生态环境的可持续。治理面源污染,重点是控制工矿企业排放和城市垃圾、污水等外源性污染,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严格按照《农用薄膜管理办法》(农业农村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令2020年第4号)相关规定,大力推进标准地膜使用,推动相关主体落实农用薄膜回收责任,参与回收利用体系建设,不断提高回收利用水平,有效防治农田“白色污染”。加强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搞好侵蚀沟治理,推广种植生物篱带、粮油作物隔带种植等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模式,建立合理的农田林网结构,保持良好的田间小气候,保护生物多样性,防治黑土沙化风蚀。
4.提升黑土区可持续生产能力。保持良好的外在设施,加快建设一批集中连片、旱涝保收、稳产高产、生态友好的高标准农田,实现土地平整、沟渠配套、田间路通、林网完善。保持良好的内在质量,培育土体结构优良、耕层深厚、有机质丰富、养分均衡、生物群落合理的土壤,将剥离后耕层土壤用于中低产田改造、高标准农田建设和土地复垦。提升农机装备水平,推广大马力、高性能农业机械,开展深松深耕整地作业,巩固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1)黑土地档案建设工程。加强黑土地保护能力建设,完善基础设施,建立黑土地档案和数据库,实行信息化管理。按照省黑土地质量标准,对县域内的黑土地定期进行质量评价,建立质量档案。
(2)黑土地保护宣传教育工程。加强黑土地保护宣传教育,引导和鼓励社会各界积极参与黑土地保护工作,提高全社会的黑土地保护意识。
(3)黑土地监测工程。建立黑土地监测制度,确定黑土地监测站(点),建立监测网络,监测土壤理化性状、黑土层厚度、地形地貌、水土流失、污染状况等数量和质量变化情况。
(4)黑土地保护模式研究工程。通过现代农业示范区和现代农业产业园等园区建设,逐步探索黑土地保护新模式。
(5)表土剥离保护工程。加大财政投入,提高表土剥离补贴标准,建立完善表土剥离、存储、交易、利用等管理机制。表土剥离的收益应当用于黑土地保护。
(6)盐碱土和风沙土综合治理工程。加强对黑土地的生态环境保护,采取农艺措施、生物措施和工程措施等方式,加强盐碱土和风沙土综合治理。
(7)草畜平衡工程。建立草畜平衡制度,对草原载畜量进行定期核定,实行动态管理,采取多样化饲养方式,防止草原超载过牧。草原经营者应当采取人工种草、草地围栏等多种措施,加强草原保护与建设,实行草原禁牧和休牧制度。
(8)财政支持黑土地保护工程。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充分利用国家、省对黑土地保护支持政策,结合实际,对秸秆综合利用、测土配方施肥、有机肥施用、轮作、休耕、人工种草、草原围栏封育、季节性禁牧、退耕还林、还草、还湿和其他有效的黑土地保护措施进行财政补贴。
(1)黑土地保护性耕作项目(2021—2025年)。以玉米生产作为保护性耕作推广应用的重点,每年推广200万亩以上,对符合补助要求的实施面积给予资金补助。力争到2025年全县保护性耕作面积实现适宜地块全覆盖。形成较为完善的保护性耕作政策支持体系、技术装备体系和推广应用体系。促进耕地质量和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稳步提升,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明显增强。
(2)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2021—2025)。计划总投资7.6亿元,建设高标准农田51万亩,包括水源井、输变电线路、修建田间道路等设施,全面加强田、水、路、林、电、技的建设和改造。
(3)农业机械化项目(2021—2023)。计划总投资5亿元,购置机具数量5160台(套)。提高农业机械化装备水平、作业水平和农业生产效率,助推农业机械化快速发展。
(4)东部引水大水网工程(2022—2025)。计划总投资20亿元,建立龙凤山水库上游长岭南部万亩灌区,大兴镇西部万亩灌区,以三团乡、北正镇、三十号乡、太平川镇、八十八乡、长岭种马场为核心的北部生态修复蓄水万顷灌区群。
(5)涝区治理工程(2023)。计划总投资2.14亿元,工程内容包括,十三泡涝区治理工程,排水沟清扩332.565千米。望海涝区治理工程,排水沟清扩165.296千米。服茂涝区治理工程,排水沟清扩104千米。桥158座,涵管桥58座。
(6)高效节水灌溉工程(2021—2025)。计划总投资0.48亿元,建设高效节水灌溉工程15万亩,新打水源井1000眼、设备1000台套。
(7)水土保持工程(2021)。总投资0.04亿元,治理3处,治理风蚀面积8.2平方公里。
通过增施有机肥、秸秆还田,增加土壤有机质含量,改善土壤理化性状,持续提升耕地基础地力。建设有机肥生产积造设施
在城郊肥源集中区,规模畜禽场(养殖小区)周边建设有机肥工厂,在畜禽养殖集中区建设有机肥生产车间,在农村秸秆丰富、畜禽分散养殖的地区建设小型有机肥堆沤池(场),因地制宜促进有机肥资源转化利用。推进秸秆还田,配置大马力机械、秸秆还田机械和免耕播种机,因地制宜开展秸秆粉碎深翻还田、秸秆覆盖免耕还田等。在秸秆丰富地区,建设秸秆气化集中供气(电)站,秸秆固化成型燃烧供热,实施灰渣还田,减少秸秆焚烧。
加强坡耕地与风蚀沙化土地综合防护与治理,控制水土和养分流失,遏制黑土地退化和肥力下降。对侵蚀沟采取沟头防护、削坡、栽种护沟林等综合措施。对低洼易涝区耕地修建条田化排水、截水排涝设施,减轻积水对农作物播种和生长的不利影响。
开展保护性耕作技术创新与集成示范,推广少免耕、秸秆覆盖、深松等技术,构建高标准耕作层,改善黑土地土壤理化性状,增强保水保肥能力。在平原地区土壤黏重、犁底层浅的旱地实施机械深松深耕,配置大型动力机械,配套使用深松机、深耕犁,通过深松和深翻,有效加深耕作层、打破犁底层。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表土要剥离利用,将所占用耕地耕作层的土壤用于新开垦耕地、劣质地或者其他耕地的土壤改良。
深入开展化肥使用量零增长行动,制定黑土区农作物科学施肥配方和科学灌溉制度。促进农企合作,发展社会化服务组织,建设小型智能化配肥站和大型配肥中心,推行精准施肥作业,推广配方肥、缓释肥料、水溶肥料、生物肥料等高效新型肥料,在玉米、水稻优势产区全面推进配方施肥到田。配置包括首部控制系统、田间管道系统和滴灌带的水肥设施,健全灌溉试验站网,推广水肥一体化和节水灌溉技术。
推广玉米与大豆轮作和“粮改饲”,发展青贮玉米、燕麦等优质饲草料。在适宜地区推广大豆接种根瘤菌技术,实现种地与养地相统一。推进种养结合,发展种养配套的混合农场,推进畜禽粪便集中收集和无害化处理。积极支持发展奶牛、肉牛、肉羊等草食畜牧业,实行秸秆“过腹还田”。
保护黑土地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要切实加强规划引导,统筹各方力量,加大资金投入,强化监督评价,合力推进黑土地保护各项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政府分管负责同志牵头,农业农村、发改、财政、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水利等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协同推进的黑土地保护工作落实机制,加强协调指导,明确工作责任,推进措施落实。由县农业农村局会同发改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水利局等,加强对黑土地保护的工作指导和监督考核,确保黑土地保护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强化政策扶持。按照绿色生态为导向的农业补贴制度改革要求,支持开展黑土地保护综合利用。鼓励探索黑土地保护奖补措施,调动乡镇政府和农民保护黑土地的积极性。争取政策支持,统筹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中的相关涉农资金,用于黑土地保护工作。结合高标准农田建设等现有投入渠道,支持采取工程和技术相结合的综合措施,开展土壤改良、地力培肥、治理修复等。推进深松机、秸秆还田机等农机购置实行敞开补贴。按照“取之于土,用之于土”的原则,加大对黑土地保护的支持力度。
(三)推进科技创新。实施“藏粮于技”战略,加强黑土地保护技术研究。联合科研院校共同推进科技创新,重点开展黑土保育、土壤测土施肥、节水灌溉、旱作农业、保护性耕作、水土流失治理等技术推广,特别推广黑土地保护“梨树模式”。深入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工程、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素质提升计划,着力提高种植大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骨干人员的科学施肥、耕地保育水平,使之成为黑土地保护的中坚力量。
(四)创新服务机制。探索构建政府、企业、社会共同参与的多元化投入机制。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发挥财政投入的杠杆作用,鼓励第三方社会服务组织参与有机肥推广应用。推行PPP模式,在集中养殖区吸引社会主体参与建设与运营“粮-肥-畜”设施。探索利用国家、省政策,通过补助、贷款贴息以及先建后补等方式,撬动政策性金融资本投入,引导商业性经营资本进入,调动社会化组织和专业化企业等社会力量参与黑土地保护的积极性。
(五)强化监督监测。严格落实耕地保护制度,完善耕地质量标准和耕地质量保护评价指标体系,健全耕地质量监测网络,建设黑土地质量数据库。开展遥感动态监测,实现自动化监测、远程无线传输和网络化信息管理,跟踪黑土地质量变化趋势。建立第三方评价机制,定期开展黑土地保护效果评价。


